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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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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曼柔忍不住娇笑出声,自己这个闺中密友就是有趣,第一才女说笑掉大牙这种坊言,才真的让人笑掉大牙呢。

与此同时,宫中的林皎也见到了位旧友,如今的宜嫔娘娘,宋宜楚。

她印象里的那位俏丽活泼的小姑娘已然不在,只余下高位上满面脂粉眼尾凌厉的贵妇。

“如今,我得称您一声丹阳郡主了,小嫂子。”话语不复以前的恣意,反而是浸淫宫中的老道,话中套话。

林皎行了道家大礼,她的道服还未改制,所以穿着轻便,姿态端仪,颇为行云流水。

“娘娘有礼。”

“起吧,你我二人是旧相识了,不必这番客气,听闻过几日要为你接风洗尘,有何处需要帮忙,只管说话。”

林皎温声应是,起身告退。

殿中熏笼里燃着香饼,芬芳馥郁,宋宜楚看着她身影没入高墙中,低头拨弄着广袖上的碎珠流苏,清脆圆润,招手来一碧衣宫女,神思恍惚,“来消息了吗?”

“未曾。”

刺啦,袖上绣五翟凌云花纹,乃是暗金线织就,此时针线歪斜,大力拉扯后露着雪白内衬。

宋宜楚手中攥着几个细小而浑圆的虎睛石,压抑控制,她已经几个月不曾听到过那人的消息,心中难安,上次还是常州作乱的时候,他正在金佛寺的丛林道场参访学习,也不知有没有遇到危险,她真是犯贱,人家心无旁骛,只她自作多情。

这厢,林皎出了纯禧宫的大门,狠狠舒了口气,后头伺候的是原御书房的侍茶宫女,年十五,名半兰,长相端庄娴雅,说起话来干脆痛快,这阵子接触,挺招林皎喜欢,绣鞋轻挪,近前问,“郡主若是疲了,不如去御花园逛逛,这时的景观好着呢!”

“哦?若是叫御花园,便都是各种奇花异朵了?”

她哪里知道啊,一个小小平头百姓,虽然稀里糊涂的留宿宫中,但内里还是个土包子,处处蹩踞不说,单讲这吃穿用度就让她咂舌。

昨日郑国公领着她到了一处白玉池子,吩咐人好好伺候,便不见踪影,想到刚才她竟然跟国君叫板,此刻方才感觉手颤腿软,虚虚坐在池边细拢思绪,她进了宫,然后宋巅说要娶她,再然后她说要上山当道士,再再然后,圣上答应了

林皎眼睛里迸发出喜悦,她可以写信告诉师傅,让她们都来,这能吃饱饭,不饿肚子,还有各样的绢花首饰,绫罗绸缎,不,不,师傅不喜欢这些,可以读书认字啊,可以行医救人,可以好多好多,按捺住激动的心,林皎急促深呼吸几口,让自己快速镇静下来,这一切,都要感谢国公大人,但,她托腮沉思苦恼,她该怎么面对这位,国公大人呢?

她的父亲是个穷秀才,样貌平平,却不苟言笑,极有规矩,不仅书塾里的学生惧怕他,连四周邻里都鲜少串门。

只有对待她的时候,像换了个人,事事都依着她,说一不二,偏她是个反复无常的,经常出尔反尔,父亲却也从无怨言或指责,简直宠溺她到骨子里,只不过,有一件事是个例外,就是,她的娘亲。

小时,她见旁人都有娘亲,便兴冲冲的回家也向父亲要一个,那时候的父亲只说了一句话,你的娘亲已经死了。

现在回想起来,她才觉得父亲当时的表情,可算痛苦狰狞,小小的女孩儿,懵懂无知,死是什么,根本没概念,她的父亲任由她不读书不识字,却头次教会了她,什么是死。

自那以后,她便明白,这世上每个人都会死,或早或晚,随后的十几年里,也从未提起过娘亲。

那年,她与着温哥哥斗气,私自跑去了小姐妹家,隔段时日没见着人来寻,只能灰溜溜又回去,可惜,她晚了。

温哥哥,没见到,经常照顾她的邻里街坊,没见到,唯一见到的,是她身体衰败不堪,奄奄一息的父亲,他的模样,如今仍旧记得清楚,黄瘦枯骨,眼眶深陷,被疾病催促的如个八旬老人,话语迟钝却坚定,“皎皎,你的母亲还活着,去京城里,寻郑郴…”

她初到京城,以为寻找个叫郑郴的人很简单,实际上,简直难如登天,估计,连父亲也没料到,十几年后的郑郴,已然成为大晋朝不可或缺,举足轻重的人物。

而这位人物,正坐在她的对面。

郑国公见她再次走神儿,扯唇一笑,“我儿就不想问什么?”

林皎好多疑问,捋顺了,问,“国公爷早就找到我了?才让侯爷去寻的?”

她可不相信宋巅那么巧就在漳州,而且,她们一直驻扎的帐篷,可见时日颇短。

“对,两年前,就有暗卫告知你方位,只不过,说你生活的挺安逸快乐,就没去打扰。”

郑国公当时是这么想的吗?不是,他当即就派了侍卫前去,要接她回来,圣上在一旁见了,说怕回来再受刺激寻了短,不如历练一番,思想开阔。

至于后来告诉了宋巅,这就完全是圣上的意思了,大局考虑,远安王同硕亲王投降撤兵,就只有宋巅仍旧势同水火,必定要使计让他心甘情愿的回京,这个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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