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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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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凌就是在原主做尽荒唐事,被万人嫌的时候穿来的。这时候原主已经把人都得罪完了。罗凌不想委曲求全,索性美娇作到底。

爹味烂黄瓜的爱,谁稀罕哦。猪都比煞笔龙傲天强!

罗凌被救后,不但没悔过,反而比从前更作了。所有人看了都皱眉,觉得她没救了。

这次,不但男主蔑视她,她父母也和她划清界限。不认她了。

闺蜜以为罗凌肯定要哭死了,假惺惺跑乡下来送安慰,却发现罗凌被她的悍夫老公宠的更美,更娇,更能作了。

现在,罗凌洗脚要老公打;吃鱼要老公挑刺;走路超过一百米,都得让老公背!

闺蜜气急,欲要挑拨离间。结果坏话刚到嘴边,罗凌那凶悍的男人,就警告的撇了她一眼,幽幽的开口说:“我就喜欢作的。我媳妇,我乐意宠着,你少管闲事。”

小白花咬唇落泪,男人却毫不在意,转头接着哄罗凌。

罗凌笑看小白花吃瘪,抱着她的天才儿子,领着她的学神老公,回家学习去了。

都穿到黄金年代了,不考个大学,当个富一代,多对不起自己呀。

罗凌一家三口在改革的浪潮中乘风破浪,越来越好。手握气运系统的小白花,终于后悔选了罗凌当她的祭品。

现在她踹了龙傲天,找罗凌道歉,还来得及被罗凌带飞吗?

罗凌:来不及了哦。我超记仇的。

◎男主出场◎

钱小燕是见不得宋文城好的。幸芳不好,她很乐意把幸芳介绍给宋文城。幸芳不错,她就不想让宋文城捡便宜了。

幸芳很知道钱小燕这种扭曲的心思。钱小燕一沉默,她的知道大事不妙,赶紧自□□:“姨,刚刚人多,我没好意思说。其实,我答应过我妈,说我以后会管我弟弟。那个…姨,你说宋大哥会同意我带弟弟过来生活吗?我是养女,我妈养大我不容易。如今我过上了好日子,我肯定得帮帮她们。”

“姨,你放心,我不是忘恩负义的人。”

说完,幸芳一脸期待的看着钱小燕。

钱小燕:“……”

钱小燕一言难尽的看着幸芳,打消了替幸芳重新介绍对象的好主意。可惜了。

多好的姑娘啊,就是脑子不太好使。这智商,委实不太聪明。

金浩说的也没错,幸芳这女人确实沾不得。脾气火爆,负担超重,这样的麻烦精,还是嫁给宋文城最合适。她娘家侄子那么好的男人,幸芳这样的只有脸好的女人,可配不上。

“姨?宋大哥会不同意吗?那…我怎么办呀?”钱小燕迟迟不回答,幸芳忍不住拉住她的手,要哭不哭,楚楚可怜的问道。

钱小燕回神,立刻握住幸芳的手柔声安慰道:“同意,他怎么会不同意?他钱多的都没地方花,他连他战友的闺女都养了。你弟弟,他怎么会不养?放心,有姨在,宋文城他不敢不养。”钱小燕大声的保证着。

只要幸芳跟宋文城能成,钱小燕就帮幸芳从宋文城手里把工资要出来。到时候,钱到了幸芳手里,钱小燕怎么都能捞点。如果幸芳傻的,让钱小燕帮她管钱就更好啦。到时候,钱小燕手握宋少辉和宋文城父子俩的高工资,她得多有排面?

钱小燕美滋滋的打着小算盘。看着幸芳的目光越发的温和。

宋文城是个主意很大的人。作为钱小燕的眼中钉,别看他月工资有一百多,但钱小燕每个月只能从他手里抠出来五块钱。

宋文城有钱,钱小燕却花不着,她自然生气又难受。所以,钱小燕就喜欢幸芳负担重。幸芳是个败家娘们,把宋文城的家底都败光,让宋文城天天吃糠咽菜那才好呢。

心动不如行动。钱小燕迫不及待了。

“小芳,走,姨带你去见宋文城,一会儿你们谈谈,如果谈妥了,姨明天就张罗着给你们办喜事。”

金家的热闹看完了,钱小燕就想领着幸芳去给宋文城添堵了。宋文城的钱,只要不花在宋文城身上,花任何人身上,钱小燕都高兴。

幸芳是个很好的花钱对象,钱小燕迫不及待的要促成她和宋文城的婚事。她好看热闹。

可惜宋少辉说过,宋文城的婚事,必须得他自己点头。不然,钱小燕这会已经领着幸芳,开始张罗着办喜事了。可惜,真可惜。钱小燕在心里默默的埋怨宋少辉。

死老头子,就是偏心眼。早晚钱小燕会让他知道,她的孩子才是最好的。宋文城连她孩子的一根小手指都比不上。钱小燕又开始在心里咒宋文城。

幸芳也想见见宋文城,和他谈谈。结婚是人生大事,总要双方都满意才好。虽然,幸芳看好宋文城,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对象。但如果宋文城不愿意娶她,幸芳也不会死皮赖脸的缠着他。

幸芳离了他又不是不能活。这辈子幸芳再不会为了男人卑躬屈膝,迷失自我了。

两个各怀心思的女人相视一笑,表面上亲亲热热,相谈胜欢。幸芳喝完麦乳精,就羞答答的跟着钱小燕,一副很不好意思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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