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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小食店 第27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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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上还有一盘堆叠得很满的炙兔,油脂不多,暗红色的脂肪散发着来自烘烤后的香味。

祝陈愿直接拿握住铁签子,上嘴撕咬顶端的炙肉,层层分裂的肉丝,终于在进嘴后分开,炭火烘烤的炙肉香气扑鼻,焦而酥,鲜而咸。

再呷一口小酒,那感觉真是极好,就是一个词,爽快!

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君子有酒,酌言献之。

她喜欢吃兔肉配酒,就是从《诗经》上头学的,本来是想体会前人那种豪迈的感觉,却迷醉于炙兔和酒碰撞的口感,是旁的或甜或辣或酸的,都无法带来的滋味。

“怨不得那些男的一进到酒馆里头就出不来,换我,我也得醉倒在酒馆里。”

叶大娘打趣道,几人又一同笑起来。

“想喝酒就随时去买上一壶,回家慢慢品,我阿娘就说过,亏什么也别亏待嘴巴,不然睡下,想着白天没喝过的酒,夜里都睡不安稳。”

祝陈愿此话一出,大家又是一阵笑,清脆地跟琴弦调音似的。

几人也说不上来为何要笑,就是觉得赏着外头的街景,有微风从脸颊拂过,在青天白日喝着小酒,共吃一盘炙肉,就是无比畅快的事情。

自然要笑,还要笑得鲜活热烈。

几人吃完炙肉和酒下来不久,祝清和进门就闻着味了,他不喜欢同庭春色的那种果味,反而喜欢烈酒烧刀的口感。

儒雅的外表下藏得是一颗不安分的心。

他可惜地说道:“炙兔哪能配同庭春色,怎么说也要买点羊羔酒来。”

越吃越觉得嘴里少了点什么,“要不给我留着,等我去买瓶羊羔酒来,带回家喝去。”

祝清和说完就跑了出去,再晚酒家就得关门了,看得祝程勉目瞪口呆,又夹了一块的炙肉,明明很好吃啊,害!有时候真不懂大人的想法。

……

乐山和乐水是闻着味来的,乐山刚坐下就说,声音粗犷,“刚来就闻到了,是炙肉的味道,小娘子,给我们来上一盘,有酒吗?”

“食店里头是不能卖酒的。”

祝陈愿端上来的时候回她,乐水鼻子很灵,她笑着指祝陈愿的衣裳,“小娘子,你们刚是不是喝了酒,衣衫上都是酒味。”

“是啊,去外头买了点,你们要去也可以去买点来尝尝,只不过不能在食店里头喝酒,我们是偷偷摸摸躲在上头喝的,味道散得快。”

祝陈愿大方承认,又跟他们解释。

女真族豪迈自在惯了,哪怕官话学得好,也无法改掉骨子里头的东西,彻底融入到汴京城里头。

“无事,京城的酒都有些绵软,不适合我们这种常年在草原上奔波的汉子。我们都喝烧酒,那酒烈得,不喝酒的人刚闻到就难受,喝下去就感觉舌头跟生生裂开了一般,从喉头一直烧到肚里,可那才是真汉子喝的酒。”

乐山外表就显现出性格来,他狂野而奔放,说话间自带一股豪气,又听他说道:“我们女真族,就喜欢在下雪的日子里烤几头羊,配几壶刚滚好的烧酒,一口羊肉一口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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