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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家农女 第11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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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逛街相遇

第三天,是复审的日子,开审的时候,大家发现这次复审的主官换了人,淳于显只是坐在了下首的位置,坐上主位的百分之百就是这县里最大的官:县令了。

这县令看起来年龄并不是电视上看到那种胡子长长的中老年人,反而还有些年轻,估摸着也就三十来岁,而且身材偏瘦。这县令名陈德龄,是县里陈家的人,不过是旁系,在族里一向没有地位,不过有族学可以上,这也是大家族的好处了。他自己读书争气,十八岁就考中了秀才,那陈家也重视起来了,过了几年,他又考上了举人,一路考到了进士,原本是要分配到另外一个州府的县里做县令,那地方比这丰安县还有穷。因着陈家是都城安国公府陈家旁系,,所以这边送了点钱礼,活络活络了关系,这陈德龄就回到了丰安县做县令,如今也不过二十七岁。

若是芸露知晓这县令是陈家人,就不难猜到会是他的原因了,那地主陈家都自称是县里陈家人。都是自家人,自然要偏帮些,估摸着前几日里,那地主陈家往县令家里送了不少礼。

淳于显倒对会县令做审案主官一点意外都没有,这都是一家的,不偏帮着些,那这县令不是白当了,估计若不是他先主审的,这案子的初审结果是何氏杀人,今日再随意对一下口供就结案了,这种手段他见多了,现下复审自在的很,还有心情含笑打量今日的芸露。

看来她这几日没休息好,要憔悴了许多,得出这个认知后,淳于显微微的摇了摇头,看来还是他造成她这样子的呢。

这复审案子就是再走一个过程,因为证据确凿,加之近来淳于显动作颇多,陈家有心想保住这人也无力,最后就以第一天的证据判案。当场判了陈木流放,何氏坐三年牢,在淳于显的提议下,那陈家还处以一个管教不严的罪名,给薛家何家一家百两的赔偿,还罚了一百银子充公。这一下子去了三百两,加上之前打理关系花了几百两,一下子半数家产就这么没了,这几百两于一个普通地主来说,不是少数目,而淳于显是调查过他们的家底的,知道他们能拿出多少现银,才说了这么多。

案子结了,大家都轻松了许多,薛家众人都商议着要和淳于显道谢。他倒谦虚,直说:“这是我该做的,你们无需谢,我是官,不为百姓做事,那就白瞎那顶官帽了。”

这翻译是芸露做的,翻译完自己笑了,倒不是觉得他说的不对,而是觉得,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有些自恋的意味了。

她笑,淳于显也跟着笑了,眉眼弯弯,英俊的脸上增添了几分清和。

这案子结了,芸露没有回谷山村,而是直接去了铺子里,虽说李范氏多给她两天假期,但是她觉得李范氏对她这么好,她还拿月钱,不去干活心里过意不去。

李范氏第二日还是没让她干活,反而让她带着李珍儿去逛逛,散散心。芸露推辞不过,加之这几日情绪的确不太稳定,就带着李珍儿出了门。

这边没什么风景可看,而且她在农村生活久了,对这些自然景物的兴趣也少了许多,自然去的还是那条街,她还打算买几样首饰,给自己打扮打扮,主要是想买根簪子,她及笄后,簪头发用的都是木簪。贵的买不起,地摊货还是可以看看的。本来还想要不要买点胭脂水粉,而后想到地摊的胭脂水粉那质量,涂了比没涂还丑,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因着今日非赶集日,街上要比之上次冷清很多,摆摊的人也少了不少,两人逛了一会,买了几样小玩意,还买了几样小吃,芸露也随着李珍儿吃,真似个十五岁少女那般天真的玩玩。

到了卖首饰的摊位,她就蹲下去认真看了起来,这些首饰的做工都比较粗糙,而且都不是很好看,材料嘛,大概就是铁了,估计中间还是空的,外表也没有她在现代看到的那些仿制品那般精美。挑了半天,芸露挑中了一个蝴蝶簪子,虽说那簪子上的蝴蝶就只有一个形状,并非栩栩如生,但在这里面已经是非常漂亮的了。虽说是一个低劣的首饰,这价格也不低,开价就是一百二十文,是五斤猪肉的钱了呢。芸露和他讨价还价半天,降到一百文后死活不肯少了,理由是这簪子是这里面最好看的,值这个价钱。犹豫了半天,芸露咬咬牙,还是掏钱买下了这个簪子。

簪子拿在手里的时候,她喜滋滋的握在手心,这可是她人生意义上第一样首饰啊,自从过久了苦日子,她变得相当容易满足,因为满足才觉得人生还有意义。

买完簪子,她打算再去逛逛就回店里了,总不能真一天都在外面玩,会出来只是让李范氏放心。

她未想,才过了一天就又与淳于显见面了,她只是一转身,就看见了站在自己跟前的他,惊得她差点扔了手里的簪子。

看到她的反应,淳于显捂嘴笑了起来,阳光正好撒在他的脸上,勾勒出他精致而棱角分明的脸庞,与笑容相称,更衬他出尘的气质,就这么笑进了芸露的心里,不禁看的有些痴了。

还是他笑完了发现呆呆的芸露,喊了一声她才回过神。芸露尴尬的笑了笑,把手里的簪子放进了兜里,在这个人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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