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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章:拳头对拳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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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虎一直认为,自己的本事,天下无敌,如果不是余司另手里有枪有炮,他早就统一南部基地,成为真正的王了。

至于狂龙和火凤凰,在他的眼里,连个屁都算不上,不过是因为顾忌余司另,这才没将他们吞并,否则的话,他早就一统外城,一家独大了。

可是,他原本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竟然遭到了挑战,特别是人家老大还没出手,就被其手下一个马仔挑衅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可手里没武器,即便他胸膛都要气炸了,也无可奈何,只能咬着后槽牙,吆喝着单打独斗,以此挣回几分面子。

“小子,不敢了吧,是,现在手里有枪,你就是大爷,可枪只弹药,总有一天会耗尽。只有拳头,长在胳膊上的拳头,才是最终武器,凭枪只弹药说话,就是废物!”

话糙理不糙!

其实,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这个问题,特别是数次与丧尸激战之后,幸存者更加明确,枪只弹药最终将沦为无用品,除非开发出威力更强大的超级武器,否则强大的个人武力,将成为人类生存的主要依仗。

换句话说,“王字团”能靠武器维持一时的强势,却不可能维持一世,就像余司另,手里虽然有迫击炮乃至坦克,最终却仍旧选择退守内城。

时代趋势,是谁也改变不了的,只能顺应。

君不见顺应趋势者,无不成为时代的弄潮儿,站在了人生的巅峰,指点江山,好不潇洒;而那些逆趋势者,哪怕一时得意,最终却也一败涂地,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黑虎觉着,自己就是顺应趋势的弄潮儿,这个时代最终将会成为他的。

所以,即便落入下风,他仍旧双拳捏紧,眼冒凶光,桀骜不驯至极,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明明被枪吓得不敢上前,却犹如个胜利者,傲慢无比。

可惜的是,马屁精根本不管这些,咧开大嘴,嘿嘿一笑,手中枪一举,再次瞄准了黑虎:“以为我是傻逼吗,拳头确实是最终武器,可哪又如何,老子就是要用枪,有本事你站着别动,再挨我一枪,就不信还打不死”

他是真想趁机干掉黑虎!

黑虎团没了黑虎,还算什么黑虎团,到时候一了百了,快刀斩乱麻,王字团直接吞并,管其他势力怎么看,已成事实最重要。

然而,就在这时,又是一阵嘈杂,竟又走来两伙人,其中一个下巴上一撮小胡子,另一个则是五大三粗、满脸疤痕的女人,赫然是狂龙和火凤凰。

他们笑容满面,可眼中精光却怎么都掩饰不住,特别是身后跟着的大汉,太阳穴鼓着,腮帮子驽着,双目炯炯有神,杀气腾腾。

火凤凰最先开口,手一掩嘴唇,露出惊诧之色,“娇滴滴”的道:“哎呀,王字团之称名不虚传,果然是火器犀利,这下坏了,我的虎哥哥有难了。”

我的虎哥哥?!噗!

黑虎一个踉跄,差点没摔个狗吃屎,满脸黑线,又气又恼,咯吱吱一咬后槽牙,喝道:“两位团长,是来主持公道,还是来看我热闹的?我黑虎虽然武器不多,却也不是任人宰割之辈!”

话音一落,他大手狠狠挥,跟在身旁的几个大汉,同时往怀里一掏,摸出或长或短的枪支,虽比之马屁精手下一水的冲锋枪差,可也颇具杀伤力。

“哎呀,误会,都是误会,王团长仁义无比,怎么会与你火拼呢,大家同为幸存者,应该团结一致才对,王团长,狂龙来访,能否出来一见?”

要论老奸巨猾,无人能出狂龙之右,他眼珠子一转,放声大笑,然后大喝了这么一嗓子,目的很明显,竟是真的想当和事佬。

且,他还有另层意思,黑虎过来,王成连身都没现,根本不予理会,可他狂龙现身,王成若是立刻出面相迎,这地位一下子就凸显出来了。

明争暗斗,无时不在!

王成其实早就知道黑虎来了,之所以一直不出来,就是放任马屁精闹腾,给黑虎个下马威。

不过,眼见外城另外两位大佬,也已经出现,若是他继续端着架子,就等于一棍子打翻所有人,恐怕把狂龙和火凤凰都得罪了,这是极不明智之举。

于是,他哈哈一声笑,满面春风的走出来,就好像见到了老朋友,对狂龙道:“原来是狂龙大哥到了,恕罪恕罪,早知道您到了,我应该立刻开门迎接。”

没有丝毫拘谨,大大方方,眼神坦荡,不像是第一次见到狂龙,反倒是早已经熟识。

狂龙眼睛眯,露出惊讶之色,满脸不可思议:“王老弟竟然如此年轻,真是没想到,我还以为老弟和我一般,也是老头子呢。”

一旁的火凤凰,也惊讶不已,满是疤痕的脸上,竟露出一丝红晕,娇羞无比的道:”王老弟真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啊,比内城的小白脸有男人味多了,这才是我喜欢的男人!”

说着话,她丝毫不掩饰喜爱,甚至跃跃欲试,恨不得上前摸王成一把。

王成吓一跳,心说这要是被五大三粗的疤脸火凤凰摸了,岂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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