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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志向(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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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数一数二的富庶之地。

如今的颜氏,便是从前的绍国王族,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赵夫人便是曾经的绍国公主。

“原来是宜州来的,难怪出手这样阔绰。我听有的同窗说,近来京华城里的书院陆陆续续都收到过大笔捐款,如今一想,便知道全都是他们送的了。”

因从前是小国,史书记载并不多,可只要有关于它的记载,无非两样——一是因为淆水矿如何饱受战乱之苦,二便是因为淆水矿如何富到流油。即便如果谢家是富可敌国,那么拥有无数淆水矿的宜州便是富贵滔天。

“嗳,我之前看过一本野史,说从前赵宣王在还曾是晋庄王的谋士时,因为被部下出卖,兵败困在七星城,须得黄金万两方可解围,当时就是那时还不是赵夫人的颜氏公主出的钱,条件是买他的春宵一夜,赵宣王允了。也是因此,他才与赵夫人生了情,有了之后的那段佳话。”

谢同尘神情古怪地看她,“哪一本书上写的?《天地阴阳交欢赋》?《风流畅绝谱》?还是《古今艳史》?”

“……”荼锦羞涩地挡住了脸,“你怎么偷偷翻我的书柜。这些都是我压箱底的宝贝。”

他不和她耍嘴皮子,想了想才说:“见一见倒是无碍。我是记得宜州城主是有个适龄的女儿未婚,应当比我还大几岁。就是不知道请你的是她,还是她的族人,又或者是宜州来的谋士。总之我明日送你去,陪着你,也好有个照应。”

荼锦心里觉得有些被小看,却不愿拂他的一片好心,于是乖巧地点头:“好。都听你的。”

说着把矮桌向角落推去,脱了鞋袜躺到罗汉床上,开始对未来浮想联翩:“吾辈志兮天下事,但有进兮不有止。玊哥,你还记得吗?当初我离开淮水镇,你陪我去祭了我娘。那时我就在坟前发了誓,这一生要做青竹,节节攀高,永不回头,定要去最高的高处替她去看好风景。如今……总算是看到一点路了。”

谢同尘把矮桌搬走,又拿了一张厚实软和的毛毡毯子,把她四肢归拢好再盖上。

一伸臂,她就自觉地枕上来。不等他说,她便环住他的腰,又说:“如果没有玊哥你,那我永远都只是江南小镇里的小乞儿,又或者红香院里的花魁,还有可能……是乱葬岗里的一具尸体。谢谢……”

她话音未落,唇被一根手指封住了。

“不要和我说谢谢。”谢同尘道,“我喜欢你,做什么都是我心甘情愿。只要你也喜欢我,与我来说便什么都值得。”

荼锦顺势握住他的手,在他的指尖上吻了一下,权当是接受了。一个人傻乐了会,又问道:“玊哥呢,你有什么志向?”

“我吗?”

这还真是个他从没有考虑过的问题。

生来就在高处的人,对一切都唾手可得。谢同尘的人生平坦如意,顺遂得令人无欲无求。这会子被问起,只觉得迷茫,没怎么多想,便随口答了:“……不知道。我近来练字不如从前勤勉,倒是对画愈发上心。若苦心钻营半生,能留下一些值得后世流传的作品,应当会很满足罢。”

“你这个比我想得还远。有没有近一点的?”

谢同尘冥思苦想半晌,忽的转过身抱住了她。他的眼睛是不染尘埃的那种清明透亮,笑容也很温柔:“做你的丈夫。”

1淆水:石油(作者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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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废话要说:追-更:po18sf (woo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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