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2 / 3)
更嚣张的事,秦院草也不是没干过。
两人一路说到宿舍,洗漱完毕铺好床,萧雨的小嘴巴还没停。
她显然不愿意这来之不易的二人世界,以两人早早睡去而结束,见叶玫带着眼罩准备会周公,忍不住伸手越过床头,戳了戳她:“说实话,我真不知赵婷怎么想的。钟扬对她多好,虽然长得不如秦墨帅,家里没人有钱。但人家是计科才子,一毕业就年薪五十万,大好前途等着,怎么算都是难得的青年才俊。最重要是,对女朋友一心一意,两个人在一起又那么多年了。咱们秦院草是什么人?女朋友月抛季抛的啊,赵婷她又不是不知道。”
陷入黑暗中的叶玫沉默了片刻,淡声道:“每个遇到花花公子的女孩子,大概都相信自己可以成为对方的终结者。”
萧雨深以为然地点头:“说得有道理,还是咱们学霸懂得理性分析。”她仰头躺倒,打着哈欠道,“话说秦院草帅归帅,可惜是个花心薄情之相,一般女人可hold不住。”
叶玫深以为然。
萧雨默了一会儿,又想起什么似的,在黑暗中感叹道:“你说从大一到现在,咱们院草这都交了多少个女朋友了?十几个了吧得有。”
十三。
叶玫脑子里几乎是下意识跳出这个数字。
十三——还真不是个好数字。《圣经》中“最后的晚餐”,耶稣被弟子犹大出卖,在受难前与门徒共进晚餐,参加晚餐的总共十三人。
从此,十三成为不吉利的象征。
作者有话要说:
一年没写现言啦,写个甜文。一个原本喜欢游戏人间喜欢大美女的狗比,最后变成女主舔狗的故事。
开文前三天会有新年小红包。
老规矩,捉虫的小可爱也会有红包,粗心大王欢迎大家捉虫。
叶玫去国外交换半年,她亲爱的导师王教授,显然对自己这个得意门生十分挂念,得知她返校,一大早忽然发来信息,召唤她去办公室觐见。
叶玫返校的第一个懒觉,就这么被中断。
好在她常年留着过耳短发,不烫不染不用任何打理,随手抓两把,也不化妆,戴上眼镜,背上书包,便风风火火朝院办奔去。
今日是个好天气,碧空如洗,万里无云,徐徐秋风提早登场,比起昨日的闷热,仿佛骤降了好几度。
走在阳光斑驳的校道上,十分的舒适宜人。
路过大操场时,叶玫看到今年本科新生军训已经开始。
她也常常被人误以为是大一大二的本科生,但其中原因不过是她朴素的打扮和不显眼的身高。
如今看着这些穿着迷彩服,青春张扬的少男少女,她才忽然意识到已经度过五年校园生活的自己,好像真的已经老了。
当然,一个二十出头还未走上社会的女生,用老来形容自己,听起来确实有点欠揍。但这一刻的叶玫,却是真切实在地感觉到年少光阴,已经离自己远去。
可分明,当年站在这片操场上的场景,还历历在目。
她望着操场的风景,脚步不由自主停下,目光落在不远处一个男生领队身上。
少年身形颀长挺拔,一身迷彩装也掩盖不住他那浑然天成的帅气和张扬,当仁不地成为操场上最耀眼的焦点。
这场景很有几分眼熟,大概每年都会在校园里上演。
就像五年前,他们电信院的男生队伍中,也有这样一个鹤立鸡群的少年。他个子修长挺拔,军训的迷彩服被他穿出英姿勃发。帽子下那张脸,虽然还带着少年人的青涩,但俊美的五官已经足够让他与周遭男生截然不同。
当然,最重要是他与众不同的气质,那是一种都市优渥出身的孩子才有的张扬和桀骜,与生俱来,浑然天成。
他只是站在队伍前,漫不经心挑起嘴角倨傲一笑,便击中了不知多少少女的芳心。
十八岁的叶玫亦未能幸免。
那时,她是刚刚从小镇考来都市的少女,新世界在她面前轰然展开,曾经在故乡的荣光和骄傲,如水滴入海,被毫不留情淹没在这偌大的校园中。
从小心高气傲的她,蓦地发觉原来自己只是茫茫人海中微不足道的一粟。
而那个站在队伍前光芒四射的男生,才是真正的天之骄子。
从此之后,他成为她对都市、未来、以及野心欲望的全部幻想和投射。
眼下,操场上的军训队伍,在年轻男孩的带领下,齐步朝这边走过来。
叶玫看清了那男孩的模样。
虽然也是模样英俊的少年,但比起当年的那个人,似乎还是差了一点。
至于差的是什么,她说不太上来。
实际上,这些年来,她似乎再没有见过能超越他的男生。
她长叹一口气,将目光从操场收回,加快速度,朝电信学院大楼走去。
从电梯出来,叶玫老远就听到她导师王争鸣的声音,似乎是在和人说话,时不时就爆发出一声洪亮爽朗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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