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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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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的房子真是有意思。一楼是实际上的二楼,二楼是实际上的三楼,而实际的一楼么,呵呵,居然没有楼权,叫地平层!搞得我绕着这栋楼找了那么久!庄北宁,你可真厉害,昨天还说找不到房子,一夜之间,连家都搬完了!”

“老韩给地址的时候也不说明白。你也是,我给你打电话你也不接。亏得我天资聪颖,靠着我无敌的大脑,才……”朱逸之还没说完,被庄北宁给打断了。

“我的手机此时应该已经被烧成一堆灰了,恕我无法接听你的电话。”庄北宁刷着牙,还有些口齿不清。

朱逸之只是上午醒来,准备出门找庄北宁时被韩蔺看到,从韩蔺处得知庄北宁搬到了新的住处,对于庄北宁遭遇的“一夜惊魂”可谓是一无所知。因此,当他听到庄北宁说自己的手机已经被烧成一堆灰时,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庄北宁,你是说……你是波塞冬,一生气,就把手机给烧了?”朱逸之百思不得其解。

庄北宁被逗乐,她把洗漱杯洗干净擦干,放在盥洗池旁边,一本正经地对朱逸之说: “波塞冬是海神,不负责烧手机。咱们中国人的上古神话中,水神是共工,火神是祝融。就算我是祝融的化身,我现在也不敢发火,毕竟,我怕我一发火,就把你这个草包给点燃了。”

“庄北宁!你才是草包!”朱逸之真是后悔自己一上午什么都没干,还来庄北宁这儿找气受。

“好啦,你今天来找我,有什么事情吗?”庄北宁给自己和朱逸之各倒了一杯热水,不忘将朱逸之看作小朋友,嘱咐了一句: “有点烫,慢点喝。”

“本来是想陪你接着找房子的,既然你已经找到房子了,当然就是让你请我吃饭啦!作为你新居的第一个客人,我可以送你一个礼物。”朱逸之嘿嘿地笑,又转念一想,继而询问道: “不对,你这么快就搬好家,怎么老韩会知道?”

庄北宁轻啜了一口热开水,还是太烫。不过,今天要做的事情太多,明天就要入职了,还是得尽快去置办好工作与生活所需。

“我回来和你解释。”庄北宁快步走到门口,拿着随身的证件,穿上鞋套上外套,直接离开了。

门猝不及防地被关上,朱逸之愣在原地,过了好几秒,他才再次大吼: “庄北宁,你这个冷漠的女人!”

坐在地铁上,庄北宁在脑海里列着购物清单。电脑很重要,没有电脑,所有的翻译工作基本无法完成。要买两套得体的衣服与鞋子,用于上班,也需要把身上这套衣服清洗干净,交还给好心的警察。当然,还要买一部手机,不用特别贵,能用就可以。

再往下……能不买就不买,能将就就将就吧。火灾发生当晚,太过于匆忙,没来得及问清楚,就住进了韩蔺代为租下的公寓里。公寓位置极佳,虽然面积不大,但是,从精致的装修来看,租金定然不菲。庄北宁还有攒钱去修读博士学位的打算,如此一来,一分钱还真得掰成两半花。

虽然,庄北宁早就知道,人生不会很圆满,但是,一场大火带来的疲惫感,还是令她觉得有些倦怠。作为一个吃过不少苦的人,庄北宁认为,成长的标志就是让当事人清楚地认识到,所吃的苦没有任何意义,只是单纯倒霉而已。

等购置完所有一定不能不去买的物品,办理好要补办的证件,又到了日落时分。

这一日来,庄北宁并未进食。

庄北宁想,还是空气好。空气,是自然界慷慨的赐予给穷人的营养佳品,怪不得连英文都是“爱尔”的发音。不过,空气再好,也还得感谢超市里的临期特价商品。

庄北宁手持一袋特价燕麦片,琢磨着回去满足自己早已经饿扁的肚子。

她刚用钥匙拧开门,就看到韩蔺在厨房忙碌的身影,朱逸之则在客厅里拼着他美其名曰要送给庄北宁的限量版摩托车版式的乐高。

“回来啦?”韩蔺先注意到庄北宁。

庄北宁定睛一看,不止厨房,客厅里也添了不少物件。毛绒绒的地毯、沙发上的毛绒玩具、放在角落的可爱动物收纳箱等,都让室内变得更加温馨。值得一提的是,所有容易磕碰的尖锐处,如桌角、墙角都被包上了泡沫防撞条。

不用想也知道,这些都是韩蔺忙碌一天的成果。

“今天是今年的最后一天,想着可以一起跨年,所以没经过你同意,占用了你的厨房。”韩蔺从厨房里端出最后一盘菜,他穿着一件天蓝色的围裙,居家感十足。

朱逸之凑上来: “来,庄北宁,猜猜看,哪道菜是我做的?”

“你也会做菜?”庄北宁笑。

激将法果然奏效,朱逸之提高了音量: “我当然会!你就看,里面刀工最好、摆盘最美、配色最讲究的,就是我的!”

庄北宁认真看了看桌上的菜,若有所思地说: “我能想到最绝望的事情,莫过于在饥肠辘辘的时候,还要吃一盘土豆丝炒姜丝。真是,土豆丝和姜丝,傻傻分不清楚……”

“哼,等我以后天天来你家,天天做土豆丝炒姜丝给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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