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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1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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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天家的权威不可撼动,却还偏偏要争得头破血流

她身上的那股子韧劲,是多少男人都没有的

我欣赏沈清,这种欣赏来自感同身受

这世间没有感同身受?

不不不、有的,他年少的经历与沈清多么相似啊!

因为感同身受,所以才格外关注她啊!

她敢爱敢恨,敢作敢为,身上的那些品质,是深深吸引我的东西。

那年,她小产入院。

我得知此消息时,坐在办公室足足一下午,那种难过而又悲伤的感觉好似是我自己的妻子在遭受如此境地似的。

我去过医院,但只是将车停在楼下,并未曾上去。

太过突兀了,男女有别。

我对她的关心,应该止在朋友的层面上。

我之于沈清,是后知后觉的。

当那日,郭岩酒后趁醉壮胆问我;“老板,你是不是喜欢沈总?”

那一刻,我的心,就好似桌面上正在翻滚着的火锅,是沸腾的。

久久不能平静。

许久之后,我佯装淡定道;“何出此言?”

郭岩趴在桌面上,面泛潮红嘟囔开口;“你对沈总的事情总是格外上心,沈氏也好,陆氏也好,你谋的这一切,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沈总,老板,喜欢一个人,即便是捂住了嘴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的。”

他喝醉了,但说出来的言语确实赤裸裸的现实。

喜欢一个人,捂住了嘴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的。

他应当是个锱铢必较的男人,却唯独会为了沈清散尽家财,替她铺上一条康庄之道。

随后,沈清入驻首都。

在此前,我想,我此生应当是会扎根江城了,这个城市,有我的事业,我的母亲。

可那日,当得知沈清北上时,我那颗四平八稳的心恍然间就跟犯了心脏病似的,又抽又疼,难受极了。

那夜,雨幕磅礴,我独自一人,坐在车里,抽了半包烟,雨水打进车里,湿了座椅。

沈清北上,恍惚间,带走了我那颗平稳的心。

随后,盛世集团开始大力发展首都事业。

这一切,旁人不说,他自己心知肚明。

我近乎将盛世总部迁往首都,为何?为的只是一个沈清罢了。

此后,在面对陆景行阴测测的为难中,我怕从未想过退缩。

实属是难得,若是让我高家列祖列宗知晓我这辈子散尽家财是为了别人的老婆,只怕是连棺材板都按不住了。

那年,沈清孩子出生,她的身份从一位妻子便成了母亲。

身旁好友何其高兴?

我想,成家立业生子之后,人生应该稳定了。

可实则,并非,陆景行带给她的大风大浪并没有因此停歇,反倒是越刮越大。

这其中的一切,我不好明说。

我认识的陆家人,没一个好东西,陆槿言也好,陆景行也罢,都是唯利是图为了权利愿意牺牲一切的人。

但所幸,陆景行是爱沈清的,那种爱,即便是强势霸道也不能更改它的名字。

他爱沈清,爱的赤裸裸,爱的小肚鸡肠。

沈清生子后,我有极长的一段时间就飞往全国各地收拾烂摊子,陆景行是那种阴测测的阴险小人,他为了不让我在沈清身边转悠,全球给我使袢子。

倒也真是难为他了。

这世间,能让一国总统如此防着的人,除了我,估计也没谁能享受这个待遇了。

我应该是庆幸的。

来往首都与国际之间,每每在首都机场,我总是幻想能见到那个十九岁的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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