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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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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

“你,你可回来了?”紫萝哭得唏哩哗啦,鼻涕眼泪一起往王洵胸口上蹭,把干涸和血迹重新润湿,染了自己满脸。

王洵轻轻笑着,没有回应。已经长满茧子的大手,慢慢从对方丝一般的头发间捋过。由发根,到发梢,说不出地惬意。紫萝慢慢抬起头,王洵也恰恰准备嗅一嗅她的发香,二人的目光在半空中相遇,立刻纠缠在了一处,彼此羁绊拉扯,再也无法分开。

紫萝的脸突然变得如春花般绚丽,红嘟嘟的嘴唇慢慢举起来,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眼睛。王洵毫不犹豫地吻了下去,如饮醇酒。紫萝的身体瞬间发出一阵战栗,腰肢越来越软,整个人几乎都开始融化。王洵慢慢抬起头,双眼含笑,手臂猛然一用力,抱着紫萝,大步走进屋子。

“郎君,别,雪烟在旁边看着呢!”小紫萝立刻吓得花容失色,双臂却紧紧地勾住了王洵的脖颈。王洵哈哈大笑,快步走到床前,将紫萝放了上去。“雪烟,去厨房给我烧一桶洗澡水。顺便跟姨娘说一声,我要先洗了澡,然后才能吃饭!”

小紫萝在床上打了个滚,抓起一件刚绣完的丝帕,盖在了自己的脸上。两只鸳鸯在一波春水间交颈而游,随着她火热的呼吸,整件丝绣栩栩如生。

注1:生徒。唐代通过官学内部选拔,被推荐参加进士考试者,统称为生徒。

注2:唐代服饰,三品以上紫袍,佩金鱼袋;五品以上绯袍,佩银鱼袋;六品以下绿袍,无鱼袋。绿袍无标记,则等于没有任何实际职务,只有一个空头官衔。

惊蛰 (八 下)

惊蛰 (八 下)

小别胜新婚。

接下来的几天,王洵过得极其滋润。要么在家中跟紫萝腻在一处,说一些只有两个人才觉得有趣的傻话,做一些彼此都开心的事情。要么出门去找白荇芷,听歌,喝酒,打情骂俏,乐此不彼!

经历了一场风波,白荇芷变得比原来还要纵容他,除了最后一层壁垒之外,几乎满足了他一切要求。“反正,清萍开在池塘里,早晚还不都是二郎的!你就容奴家保留一个小小的心愿,待嫁给你之后,二郎要如何,奴家便如何好了!”

“我要你每天晚上唱歌给我听!”经历了几个月的军营生活,王洵的性子也比先前沉稳了许多,将大手从对方的衣服里抽回来,笑着打趣。

“二郎现在每天不都在听么?”白荇芷没想到王洵居然提出了这么一个简单了要求,楞了楞,依恋的眼神中露出了几分好奇。

“当然不一样,我要你,唱歌给我听!”王洵笑着把嘴唇递过去,贴住白荇芷的耳朵。

“坏蛋!”白荇芷登时满脸飞霞,逃也般滚出老远。抱了个靠枕当盾牌,躲在后边,遮住半边身体,又羞又娇,声音宛若歌声的余韵,“如果,如果二郎真的喜欢,也,也未尝,未尝不可!”

“真的?”王洵大笑,两眼登时冒出了热烈的光芒。

“嗯!”白荇芷咬着牙点头,然后又飞速摇头,“真是没正经。人家还以为你脱胎换骨了呢!”

“脱胎换骨,那还不容易?”王洵立刻收起笑容,摆出一副私塾先生的刻板模样,长揖及地,“娘子,月明星稀,乌雀南飞,咱们行一回周公之礼,可否?”

“呸!”白荇芷一把将靠枕丢了过来,笑得在毡塌上直滚。

笑闹够了,二人又把头并在一起,仔细规划答应给周老虎等人的酒宴。有了白荇芷这能接公孙大娘衣钵的欢场行首在,宴会安排起来从容得多。几乎每个细节,包括括客人们的口味和喜好,酒令的难易程度和针对范围,都考虑得清清楚楚。

转眼到了三天后,周啸风、赵怀旭等人如约而至。没想到王洵真有本事将公孙大娘和李白两个请来,平素气焰嚣张的周啸风连话都说不利索了,结结巴巴地比划了好一阵儿,才让终于让大伙明白,他有好长一段时间都在碎叶城附近驻扎,城里边,无论是汉人、羌人、回纥人,还是突厥人,都以那里出了一位大诗人为荣。其中好几次,为了争论李白到底是奉命改姓为李的突厥王族,还是正宗的汉人血脉,百姓们大打出手。多亏了安西军及时赶到,才没弄出更大的乱子!

对于此等殊荣,李白早就见怪不怪。笑了笑,冲着周啸风轻轻拱手,“给周将军添麻烦了。李某乃陇西布衣,恐怕跟突厥王族搭不上什么关系。至于祖上是谁,家谱里记载不祥,李某自己也没精力去穷究。”

“谪仙真是洒脱!我记得有位前辈说过一句话,人不是畜生,不需要名血名种!”赵怀旭接过话头,笑着赞颂了一句。

“此言甚妙!”李白楞了楞,大笑着抚掌。“为了这句话,也该喝一大杯!”

“干!”众人立刻举盏,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放下酒盏,周啸风却怕李白误解了自己质疑他的血脉,结结巴巴地继续解释道:“我,我,唉,我是个粗人,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了。青莲居士不要责怪才好,我只是想说,在碎叶一带,无论胡汉,皆以李兄为荣!”

“父老乡亲们的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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