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请收藏本站网址:jshubao.com

异世界恶徒不会都喜欢我吧 第91节(1 / 2)

加入书签

平时看惯了少年穿深蓝色校服咋咋呼呼的样子,忽然间看他穿着白色的精致礼服,竟然有种初见杀的感觉。

大多数情况下,白色衣服会给人一种飘逸出尘的气质,只是穿在法尔身上的时候,却完全压不住他浑身上下肆无忌惮的嚣张劲儿,仿佛下一秒就会惹是生非。

但还是好帅啊!依依向物华定定住天涯

法尔露出了得意的笑容:“怎么样,被我帅到了吧。”

点头只会让这臭小子更得意,文一一立即摇头:“没有。”

“诶?”法尔睁大眼,把得天独厚的帅脸凑到文一一面前,“真的吗?你再仔细看看,真的很帅哦。”

“没有就是没有。”文一一扭过头不去看法尔的脸。

“再看看嘛。”法尔围着文一一转圈,使劲把脸怼到文一一面前。

两人僵持了一会,文一一终于意识到这实在太引人注目,推了法尔两下,两人这才又恢复了彬彬有礼的模样。

此时,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骚乱,又很快恢复了平静,应付完一圈人的飞岚回来,表情有些复杂:“欢喜公也来了。”

欢喜公?!

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文一一激动坏了。

是啦,她在看《为送信》这本小说的时候最喜欢的是恶棍组,可不代表她没有第二第三喜欢的角色啊!

欢喜公莫特就是她第二喜欢的角色!

这也是一个人魔混血,他的母亲是上任欢喜公,同样参加了与魔族的战争,而在战争之中不幸被俘虏。

等到被救回时,她已经怀有身孕。

生下了混有魔族血脉的孩子之后,她并未自怨自艾,也没有将仇恨转移到孩子身上,而是教导他,鼓励他,并力排众议让他继承了自己的爵位。

而莫特也没有辜负她的培养和期待,即使被恶言相向,依旧把自己当做是人类,并努力庇护所有混血。

——【即使身处黑暗之中,我依旧遵循着光之道路前进。】

可以说,《为送信》的主角罗伊人生中最重要的两个贵人,一个是霜龙公法尔,另一个就是欢喜公莫特了。

……虽然最后这个良心角色也凉了。

在小说里,欢喜公死因是因为战争中人族的高阶战力不足,他假意背叛人类,刺杀魔王后被活生生烧死。

如果飞岚不离开人类加入魔族,恶棍组不分崩离析,那么欢喜公不用去刺杀魔族,也就不用死了。

她一定要阻止飞岚黑化!

文一一充满斗志。

“欢喜公?他竟然来参加舞会?”法尔挑眉,“真稀奇。”

“是,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飞岚心事重重的回答,“他一直不喜欢这种地方。”

同样是混血,飞岚当然对欢喜公莫特充满了好感,当听到其他人对欢喜公的厌恶时,他当然不会很高兴。

“别担心啦,他没你想的那么脆弱。”法尔刚说完,又想到了什么一样改口,“放心好了,我会去好好问好的。”

他这生硬的改口让飞岚扯出了笑容:“……你忽然这么善解人意,我还真有点不习惯。”

“我又不是什么变态贵族,当然希望自己的朋友高兴点。”法尔嘴上说着,害羞一样的别过眼睛,“放心好了。”

飞岚轻轻捶了法尔肩膀一下表示感谢,看向了文一一:“一一姐就不用过去了。”

文一一大惊:“为什么?”

“欢喜公也是人族与魔族的混血。”飞岚低落的回答,“而且,他长得……有些奇特。”

“没关系的,我可以。”文一一坚定的回答。

她怎么会怕自己的男神呢,她这是要去朝圣!

而且欢喜公是那么大一个好人!

飞岚欲言又止,最终没有说什么,只是一直跟在文一一身边。

在佯装若无其事的氛围之中,欢喜公莫特终于出现了。

他孤身一人走进宴会厅,经过的地方人群如同流水一样避开,和他保持了三米以上的距离。

比起飞岚,这位欢喜公的形态一眼就能看出不是人类。

他身高两米多,头发黑白混杂,有一双血红色的蛇一样的眼睛,他身披着黑色的披风,行走之间,能看到披风下收拢在背后的黑白夹杂的双翼。

文一一捧住了自己怦怦跳的心脏。

他好高,他好酷,他好猛!

看着文一一手捧在胸口,一直关注文一一的飞岚立刻担心的问:“一一姐,你没事吧?如果害怕就不要过去了。”

“不不不我不害怕。”文一一小声且激动的回答,“我觉得他好酷!”

飞岚:“???”

法尔:“???”

“怎么了。”布雷迪和斯梅德利也走了过来,“你们的表情是怎么回事?”

“你快说说一一姐,”法尔一脸不敢置信,“她夸别的人酷,她怎么可以这样!”

布雷迪:“……”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