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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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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点贵啊!”马六一边关门一边嘀咕道:“不过总得去看看才行。”

三下五去二将饭菜解决,吃得贼干净,马六决定去东方明珠塔上面看看,这可是他多年以来的梦想,趁现在有空,还有命在,可得去看看,否则哪天要是不小心栽了,那就遗憾终生了,不过临出门的时候,马六还是在客厅的新沙发上面打了几个滚儿,一边猜测这真皮沙发得值多少钱一边称赞这沙发上躺着舒服,又想起曾经跟着小鱼也不是没在沙发上做过坏事,只是公寓那套沙发实在没有这一套高档,也没这套软和。

心满意足的出了家门,身上揣了一万多块现金,马六感觉浑身带劲儿,似乎自己还真有点有钱人的派头,一路上哼着小曲儿去银行开了个户,然后把钱存了进去,又把魏军给的那张卡上的五千块也转了过来,马六身上就余下一千块钱的生活费,立即就焉了。

咱还是没钱啊!

先前还觉得自己贼有钱,可一想自己存的这点钱可能还买不了申梦瑶那只lv行李箱,马六就有些沮丧的叹了口气,在附近转悠了一下,问了n多个人之后,终于找了个卖旧自行车的地方,也不管那车是不是黑车,马六花了五十块钱买下来,立即一边拿着地图一边朝东方明珠塔进发。

骑了足足两个小时的车,到了塔子附近,将车锁好,马六累得够呛,不过却是神采奕奕,兴冲冲的跑去卖票处,问了一下,门票果然是五十,上楼得二百五,马六有些肉痛,围着塔子转了几圈,又在卖票处来来去去了好几回,最终还是没舍得花这两百多块钱,算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不过马六安慰自己说,这二百五的数字太不吉利了,谁去谁是二百五。

拿小三儿的话来说,马六是个“走一路捞一路”的货色,所以既然出了门,也断然没有白跑一趟的道理,所以整个下午,马六都在上海滩转悠,观察沉途的人,研究附近的建筑,甚至猜测那些公司招牌后面的许多故事,当然,他研究得最多的还是路上的美女,只是在马六看来,上海不是没有美女,只是这边的美女与十堰那座山城的美女相比,总是少了几分纯朴和浑然天成的味道,多了几分时尚前卫,拿他的话来说,就是粉墨味太重,大半不是他喜欢的菜,他喜欢的是纯天然的美感,像小鱼那样,不用化妆品依然能勾动所有男人的心。

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九点,晚饭自然是在外面随便解决的,没奢侈到去吃炒菜,又是两碗面条了事。回到家,没见到申梦涵,后者的房间也没开灯,估计是没回来。

马六相当有原则性,看书,继续看书,不过直到半夜三点,也仍然没有听到开门的声音,马六睡觉的时候便想,这女人不会是迷路了吧?

不过第二天近中午,马六出门的时候却意外的发现了申梦涵昨天穿的那双帆布鞋,一尘不染,白得刺眼,马六暗暗佩服,这女人还真是没说错,习惯了晚出晚归的生活。

整个一天马六都蹬着自己那辆破车在上海滩闲逛,不过这也不是没代价的,两只车胎都光荣阵亡,花了五十块钱换了对新胎,马六免不了又是一阵肉痛。

晚上回来的时候依然没遇到申梦瑶,马六倒也省心,在家里精心准备一番,第二天起了个大早,估摸着在江湖会所那种高级场所,怎么着也得穿套像样的衣服,所以马六穿上了早就准备好的那套小鱼买给他的范思哲西装,除了感觉有点热之外,倒也觉得够拉风。

可惜到了江湖会所见到了名义上是副经理实际就是帮八爷看场子的文哥之后,马六被一群保安嘲笑了好一阵,原来会所也有专业的制服,马六昨天来去匆匆,见着小玉那美人儿,一激动,没注意这一点,不过会所发的这一套造价估计不菲的订制黑色西服还是很有格调的,如果再配个墨镜,那就是十足的007。

文哥个头不高,跟马六差不多,一米七五左右,身材也跟马六差不多,不胖不瘦,都属于放在人群中就极不起眼的角色,同样的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不过两人最大的差别在于,马六一脸的谦卑笑容,一看就像是小喽啰,而蓄着四六分发型的文哥怎么看都觉得在圆滑温婉的外表下藏着几分狠辣,还有几分匪气,至于阴险,估计跟马六一样,都藏得够深,外面看不出来。

马六早就准备好了中华烟,在这一方面马六从不小气,所谓烟酒都是敲门砖,要办事得递烟,要增进感情同样得递烟,所以两包中华虽然让马六有些心痛,但效果也是很显著的,一天的时间,马六便迅速的溶入到以文哥为首的小团体,一群小喽啰没事的时候还听马六讲了几段在十七胡同那些小媳妇那里听来的黄段子,惹得这群大老爷们儿笑得那叫一个猥锁啊。

别看马六表面上与这些人打得火热,其实心里还是清楚这群死人咋看都不像是讲义气的种,估计没法跟小三儿或是耗子相提并论,马六也就绝了那份交几个心腹兄弟的心思,唯一一位心地忠厚憨直一点的那名胖子叫毛利,却也是真的愣头青,估计说话做事断然不会有小虎那般的大智若愚,自然也不入马六的法眼。

其实在江湖会所当保安这份工作实在是轻松,中午管顿饭,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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