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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节(3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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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边摆着架式(figure)一边交换舞伴那样轻盈,潇洒,熨帖。这种境界稍有过火或稍有不及,《封锁》与《年青的时候》中细腻娇嫩的气息就会给破坏,从而带走了作品全部的魅力,然而这巧妙的技术,本身不过是一种迷人的奢侈;倘使不把它当作完成主题的手段(如《金锁记》中这些技术的作用),那么,充其量也只能制造一些小骨董。

在作者第一个长篇只发表了一部分的时候来批评,当然是不免唐突的。但其中暴露的缺陷的严重,使我不能保持谨慈的缄默。

《连环套》的主要弊病是内容的贫乏。已经刊布了四期,还没有中心思想显露。霓喜和两个丈夫的历史,仿佛是一串五花八门,西洋镜式的小故事杂凑而成的。没有心理的进展,因此也看不见潜在的逻辑,一切穿插都失掉了意义。雅赫雅是印度人,霓喜是广东养女,就这两点似乎应该是第一环的主题所在。半世纪前印度商人对中国女子的看法,即使逃不出玩物二字,难道没有旁的特殊心理?他是殖民地种族,但在香港和中国人的地位不同,再加上是大绸缎铺子的主人。可1《心经》一篇只读到上半篇,九月期万象遍觅不得,故本文特置不论。好在这儿不是写的评传,挂漏也不妨。

是《连环套》中并无这二三个因素错杂的作用。养女(而且是广东的养女)该有养女的心理,对她一生都有影响。一朝移植之后,势必有一个演化蜕变的过程;决不会像作者所写的,她一进绸缎店,仿佛从小就在绸缎店里长大的样子。我们既不觉得雅赫雅买的是一个广东养女,也不觉得广东养女嫁的是一个印度富商。两个典型的人物都给中和了。

错失了最有意义的主题,丢开了作者最擅长的心理刻画,单凭着丰富的想象,逞着一支流转如踢哒舞似的笔,不知不觉走上了纯粹趣味性的路。除开最初一段,越往后越着重情节,一套又一套的戏法(我几乎要说是噱头),突兀之外还要突兀,刺激之外还要刺激,仿佛作者跟自己比赛似的,每次都要打破上一次的纪录,像流行的剧本一样,也像歌舞团的接一连二的节目一样,教读者眼花缭乱,应接不暇。描写色情的地方,(多的是!)简直用起旧小说和京戏——尤其是梆子戏——中最要不得而最叫座的镜头!《金锁记》的作者不惜用这种技术来给大众消闲和打哈哈,未免太出人意外了。

至于人物的缺少真实性,全都弥漫着恶俗的漫画气息,更是把taste“看成了脚下的泥”。西班牙女修士的行为,简直和中国从前的三姑六婆一模一样。我不知半世纪前香港女修院的清规如何,不知作者在史实上有何根据,但她所写的,倒更近于欧洲中世纪的丑史,而非她这部小说里应有的现实。其实,她的人物不是外国人,便是广东人。即使地方色彩在用语上无法积极地标识出来,至少也不该把纯粹《金瓶梅》《红楼梦》的用语,硬嵌入西方人和广东人嘴里。这种错乱得可笑的化装,真乃不可思议。风格也从没像在《连环套》中那样自贬得厉害。节奏,风味,品格,全不讲了。措词用语,处处显出“信笔所之”的神气,甚至往腐化的路上走。《倾城之恋》的前半篇,偶尔已看到“为了宝络这头亲,却忙得鸦飞雀乱,人仰马翻”的套语;幸而那时还有节制,不过小疵而已,但到了《连环套》,这小疵竟越来越多,像流行病的细菌一样了;——“两个嘲戏做一堆”,“是那个贼囚根子在他跟前”,“一路上凤尾森森,香尘细细”,“青山绿水,观之不足,看之有余”,“三人分花拂柳”,“衔恨于心,不在话下”,“见了这等人物,如何不喜”,“暗暗点头,自去报信不提”,“他触动前情,放出风流债主的手段”,“有话即长,无话即短”,“那内侄如同箭穿雁嘴,钩搭鱼腮,做声不得”

这样的滥调,旧小说的渣滓,连现在的鸳鸯蝴蝶派和黑幕小说家也觉得恶俗而不用了,而居然在这里出现。岂不也太像奇迹了吗?

在扯了满帆,顺流而下的情势中,作者的笔锋“熟极而流”,再也把不住舵。《连环套》逃不过刚下地就夭折的命运。

四 结论我们在篇首举出一般创作的缺陷,张女士究竟填补了多少呢?一大部分,也是一小部分。心理观察,文字技巧,想象力,在她都已不成问题。这些优点对作品真有贡献的,却只《金锁记》一部。我们固不能要求一个作家只产生杰作,但也不能坐视她的优点把她引入危险的歧途,更不能听让新的缺陷去填补旧的缺陷。

《金锁记》和《倾城之恋》,以题材而论似乎前者更难处理,而成功的却是那更难处理的。在此见出作者的天分和功力。并且她的态度,也显见对前者更严肃,作品留在工场里的时期也更长久。《金锁记》的材料大部分是间接得来的;人物和作者之间,时代,环境,心理,都距离甚远,使她不得不丢开自己,努力去生活在人物身上,顺着情欲发展的逻辑,尽往第三者的个性里钻。于是她触及了鲜血淋漓的现实。至于《倾城之恋》,也许因为作者身经危城劫难的印象太强烈了,自己的感觉不知不觉过量地移注在人物身上,减少客观探索的机会。她和她的人物同一时代,更易混入主观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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