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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奴 第106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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懊恼,王诩倒是从容自得的很。现在雨势渐歇,他便四处寻看了一下这河洲小岛。不多时便回来说:“我寻到一处山洞,许是路过猎人樵夫歇脚的地方,里面有火石瓦罐,我们到那里避风过夜吧。”

王诩总是有这样的魔力,就算是天塌地陷的事情,他也会镇定地面对,连带着莘奴原本懊丧的心,也略略沉稳了下来。

跟随王诩一路顺着羊肠小径走下去,果然看到了那一处山洞,显然方才王诩发现这山洞时,已经点燃了篝火,烘烤得山洞甚是温暖。

王诩将地上前人留下的草席铺垫在一处,自脱下身上的衣服,铺在了草席上。然后转身对莘奴道:“你先躺下,我去看看附近可有野味做晚饭。”

莘奴的目光不由自主地投向了他露出的肩膀上。只见当初差一点化脓的伤处已经结痂,那个“奴”字在深红色的血痂中若隐若现。

那是代表着屈辱的烙印。她有了以后,总是小心翼翼不想被人看见。可是这个男人似乎全不放在心上,就这般坦然地漏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咩 走人鸟~~

山洞里有之前樵夫遗留下来的陶锅,王诩将陶锅放到河边洗涤干净之后,便取水架在篝火上煮开。不一会的功夫,他便用一旁生锈了的柴刀削尖了木棍,在河水中插了两尾鱼,然后娴熟的用薄石片去鳞,拔鳃,扯掉鱼肠,用他今日买来的盐渍酸梅去腌鱼肉。

这等新颖的吃法,莘奴以前倒未尝试过。不过看着他□□着肩膀,娴熟的劈材舀水的样子,恍惚间似乎又回到了年少时的鬼谷山间。那时的王诩也总是这般别出心裁,让小时嘴馋的她吃到了不少耳目一新的美食。

王诩就是有这样的本事,穿上深衣戴上玉冠,便是位隐世的先师;脱掉了长袍穿行山野间,便是最老道的猎户。就算明知他的性情恶质,乃是强硬地惯于掌控身边每一个人的邪徒。

可是当落于这荒僻之处,他又肯露出自己勤恳能干的一面时,总是能给她带来一丝丝莫名的安全之感。

不大一会的功夫,王诩便将腌渍好的鱼穿上了树枝,放到火上炙烤。而他采来的新鲜的蘑菇,也被细细地扯成了蘑菇丝,与捉来去皮剁碎了的田鸡,还有野菜一起入了陶锅熬煮。不多时一股异常鲜美的香气便在山洞里蔓延开来。

当王诩用山洞里的陶碗撑了一碗鲜汤递给莘奴时,发现自己的女家主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瞅着碗里的蘑菇丝,却不肯接过,当下心内了然到:“怎么,看到蘑菇便心虚了?”

莘奴正被他说中,却不肯示弱,僵持了一会,接过陶碗深吸一口气,喝了一口鲜汤。

可是还未及咽下,她眼角的余光便看见王诩的脸色突然微微一变,眼睛微微眯起,慢慢语道:“你且猜猜看,这碗汤里的蘑菇是有毒还是没毒?”

说这话时,王诩英俊的脸上突然出现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在山洞昏暗不明的光线中,悄然镀上一抹渗人的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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