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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水生存法则 第16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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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一怔,眼角余光扫见谢绎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他随即一笑:“既如此,那就走吧。”他一个眼神,手下的士兵立刻会意过来,纷纷闪开腾出一条道来。

谢绎站在魏太子身侧没有吱声。商遥低着头拉着铃铛往外走,没了人墙的阻挡,旷野的寒风扑面而来,商遥揉了揉干涩的眼睛,深吸口气,踏着大步头也不回地走出人潮。

☆、长乐侯

同士人云集,诗书礼乐兴盛的永安城比起来,梅陇简直就是未开化之地。

那日,离开梅陇之后,商遥顿时觉得世界之大,茫茫无可依托。她不知道该去哪。后来想了想,乱世动荡,几乎没有一处安全的,譬如身后短短数月毁于战火的梅陇。考虑到长久的居住计划,商遥选择了永安城,永安城作为魏国的都城之一,不仅繁华兴盛而且固若金汤,再者魏国作为当今九州之上最强大的国家,想来只有他灭别人的份。住在这里,未来很长时间内安全无虞。

商遥当初从黛春宫里带了少量首饰,因当初凉宫内十分混乱,商遥有心想多拿一些,但怕目标太大,被人抢去,只和铃铛各自贴身藏了一些,虽然少,但都是贵重之物。

从梅陇到永安,商遥终于深刻体会到了“跋山涉水”“不远千里”的艰辛,更别说她们两个柔弱女子,又拥有不俗的容貌,就如同深夜里怀揣着无价珍宝走在盗匪时常出没的丛林里一样危险。未免别人觊觎,只有乔装成男子,保持蓬首垢面,虽邋遢,但胜在安全。

真真是个中滋味,一言难尽。以前的铃铛也是养在深闺,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比商遥多的是韧性,两人一路扶携着边走边打听,用了半个多月才抵达永安城。一路艰辛的同时,商遥又佩服起自己的先见之明来,幸亏把头发剪掉了,没有公主命就不要留公主的发。她打理不好也没时间打理,光头多好。

商遥激动得想哭。

这半个多月来风餐露宿,路上所见尽是断壁残垣,风沙荒地,再看看眼前像山一样巍峨的永安城,简直云泥之别。凉国的梅陇城固然大气恢宏,但同永安城一比,呃,略显得简陋了。

铃铛打算回到家乡,一来让徐明的尸骨落叶归根,二来她叔叔在南方的齐国为官,可以投靠。商遥并不想随铃铛一起去,一来她身份敏感,不想连累别人。二来,寄人篱下也不方便。铃铛也觉得有道理,遂不再坚持。两人不得不分道扬镳。

商遥格外的失落,天下果然没有不散的宴席,许多人在她生命里来来去去,幸好,狸奴还在身边。

送走铃铛后,商遥决定在永安买套民宅,但寸土寸金的永安城……想想略肉疼。为了节省开支,她在位于永安城西南角的白衣巷购置了一套普通的民宅,白衣代指平民,住在这里的自然都是平民,当然也有个别例外的。而白衣巷的隔壁是胭脂巷,顾名思义就是寻花问柳的地方,因着这个原因,一般人家都不愿意住在这里,但是房子便宜啊。

商遥买的这间宅子一进院落,三间屋子。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之后又到集市上买齐全生活用品,这便在永安城安顿下来。

接下来就该想办法谋生了。虽然她现在还有余财,不奢侈的话撑上个三年五载应该不是问题,但总不能坐吃山空。但是她能做什么呢?她大学学的是汉语言文学,除了文言文能读懂一些,好像也没什么别的技能了?抓破了头皮也想不出来自己能做些什么,便暂且将此事搁置一边,又重新拾起书本来,首先她得把字练好。

虽说这时代风气尚算开放,但一个女子抛头露面并不合适,所以商遥仍是扮作男子。纶巾束发,青衫罩身,再戴上假发,用帽子一压,俨然一个翩翩少年郎。拜这个时代所赐,男子也喜好熏衣剃面,傅粉施朱,娇气堪比女子。商遥看上去就像是十三四岁唇红齿白的俊秀少年。当然,商遥打量着镜中的自己,更像漫画书里所画的小受。

即使商遥的男装扮相看着十分文弱俊秀,但也比恢复女儿身来得安全,不过,商遥有些踟蹰,她担心自己过分漂亮的脸引起别人的怀疑,但也不能因噎废食,她努力让自己适应这里,一步一步试探着走出家门,旁人见到她除了惊艳之外,还会来上这么一句:“俊是俊,就是比长乐侯还逊色一些。”

商遥:“……”黛妃的姿容已是难觅的绝色了,那个传说中的长乐侯竟然还艳压黛妃一分?商遥本能反应这位长乐侯同她一样女扮男装。

商遥被勾起好奇心,将长乐侯的事迹当成奇闻异事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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