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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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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朝廷专管一方的探子,早就有了明面上的身份,将地皮全都踩熟,所以才能越过重重关卡将火药带到宣府来。而在这种时候,还能拿出这么多火药的,只有宫中御马监。

他心里很清楚,李越分明对皇上无情,她对哪个男人都没有那种心思,因为她给自己的心压上了太多包袱,都步履维艰了,哪里还有心思去谈男欢女爱。但在这个时候,他又分明能够感受到,他们之间有远超常人的默契。

可世上怎么会有这种默契?张彩暗道:“你明白我,我知道你。你要往南到海角,我要向北至天涯。我知你的去向,你明我的归宿,可是我们谁都不会回头,谁都不会稍稍妥协、改换方向,尽管都知道别后就是永诀……不,皇上还是希望李越能活着的,可是李越呢?她是怎么想的?”

他猜不透她的心思。张彩忽然想到了自己,他苦笑一声,真是丈八的烛台,照得见别人,照不见自己。那两个是怪胎,他也不是正常人。当一个男人明明猜不透一个女人的心思,还会为此天天苦思冥想时,这个男人就没救了。他明明知道自己是在往悬崖去,可还不是头也不回往下跳。

东岳庙中,折腾了大半夜,大家是又累又饿。桌上摆着一大盆水捞饭,张彩和刘瑾就着红艳艳的鸭蛋黄吃,一人吃了一大碗。时春还处于云里雾里,她拿着王守仁所著的兵书不肯动箸:“这么短的时间,就能写出这样一本书来。可这书越难得,那些嫉贤妒能的人,应该越是不放过王郎中才是。怎么会……”

月池抿了一口香薷饮,答道:“那些毕竟是武将出身,玩弄文墨还是差了些。《大明律》律条虽多,可归根结底不过是三种法。”

张彩是文官出身,可他也没听过这种说法,不由问道:“是哪三种?”

月池道:“道之法,俗之法与术之法。所谓道之法,即维公道义理之法,譬如《大明律》中对逃狱罪的规定‘若罪囚反狱在逃者,皆斩。同牢囚人不知情者,不坐。’可以看出,道之法对适用对象的认定,对处罚的办法,规定得都是非常明确。所以,将官逃狱一案,他们皆难从判例上来驳斥,只能从找证据中入手”

张彩想到那一晚的血腥屠杀,心头仍是一紧,他听月池又道:“俗之法,即礼教良俗之法,常与伦理挂钩。俗之法的规定也很明确,比如通奸罪,奸夫淫妇各杖八十。可既与人情挂上了钩,就免不了因地制宜,依情况而断。什么样才算通奸,除非当场捉奸在床,否则都难以完全断定。特别是事涉贵胄,调停的空间就更大了。”

时春挑挑眉:“这就是他们构陷谢丕和贞筠失败的原因?”

月池点点头,她道:“对,那一群蠢材,他们用来构陷王先生的是术之法。术是指权术,乃是上位者平衡朝纲的手段,所以术之法的规定非常不清晰。就说结党罪,‘若宰执大臣知情,与同罪,不知者不坐。’可是否知情,不就是拷打时一句话的功夫吗?”

张彩恍然:“决定权就落在了圣上手上,圣上可以依自己的心意来判定,究竟是否要杀。他要是想保,知情也可以变成不知情,可他若是想杀,不知情的也必须得知情。”

月池颌首:“所以,王先生必须箸兵书,只有让圣上看到了他极大的用处,才会冒着开罪勋贵的风险,一定要保他。而我在最近惹出这么大的事,勋贵们只会想人都流放了,还是算了吧,关键还是要来害我,如此也就不会穷追猛打。”

张彩不语,刘瑾夹了一筷子抄豆芽,边大嚼边道:“不不不,他们还是成功了一大半。他们用此罪,就是为了让爷不再全信王守仁,将他赶出京军。他们做成了啊。京军把他视为圣人,可哪个天子敢用活的圣人?就连那孔老夫子,不也是死了许多年,才出名的吗?你只是让他们没有直接一棍子把人打死,但是只要王守仁出了京,再继续追杀不就完了。”

时春没好气道:“你倒是熟练得紧啊。”

刘公公又开始啃泡鸡爪:“嘿,本来就是。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月池却道:“可皇上还会保他,因为倭寇之事还要用他。”

刘瑾道:“前提是他不作死。要是作成你这样,坏了根本大法,皇上即便有保人的心,也无保人之力。”

时春喝道:“你瞎说什么,她坏什么根本大法了。”

刘瑾冷笑一声:“文武制衡,不就是圣上的根本大法吗。这股妖风不能长,如若一个七品巡按靠玩弄律法,就能斩杀近百位武将,那这天下,究竟是谁家的天下?我就盼他们能卖大力气,拖久一点,拖到鞑靼人打过来。不然,全部都要玩完。”

面对张彩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色,月池拣了一个梅子道:“他会拖的。空出的官位越多,越有利于圣上安插上自己的人。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利益又是一致的。”

刘瑾略略展眉,他这些日子都准备另辟蹊径了,此刻又稍稍定了定神,他疑道:“可他还能怎么拖?”

月池摊手:“这就不是我们该操心的事了。他什么事做不出来。”

刘瑾撇撇嘴,他道:“也是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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