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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节 文字风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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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嘉木忽然记起,那人面鸟身狮爪人他见过。一个来自西域的蕃客在长安病故,他生前使用的一个铜壶送给了沈嘉木的一个朋友,那个铜壶上就有这种人面鸟身狮爪人图案,据说此人是拜火教徒,上面的鸟人是拜火教的灵光神。

而葬礼抓破面的乃是突厥人特有习俗,最早是在葬礼上以刀划面、破耳、割发。且拜火教在突厥帝国最强大时盛行一时,看来阿依族确有突厥血统,可是他们的语言却不是突厥语。

阿奴听闻沈嘉木的推测,连忙写了一行字给他看,沈嘉木大奇:“这不是突厥文,这是梵文。”他催促阿奴多写几行,抓了跑去找阿波。

突厥?阿奴没想到自己会跟草原大漠上的那个古老民族有联系,现在好像西域已经没有了突厥汗国,阔阔说要回故乡,难道要迁移到茫茫大漠中去?之前自己提议搬迁,也只是想迁出白玛岗,找个安全一点的地层,虫蛇少一点的地方而已。

梵文,那是古印度文,自己又成了印度人了?想起宝莱坞的鼻环美女,美则美矣,阿奴还是一阵恶寒,鼻子一阵发酸。

纳达岩进来时,看见阿奴在揉鼻子,以为阿奴还在为她舅舅伽尔的无礼而难过,忙劝道:“毕竟他最疼你阿妈,想想他的心情,不要跟他计较。”

阿奴没好气:“那谁想过我呢?哪里去变出那么多金子给她涂身体。那个女人说自杀就自杀,一句话也不留,连刚生的儿子都不管了,哪里像个母亲!”

越说她的怨气就越往上冲:“什么女王?真真好笑,就算几百年前的祖先真是尊贵的女王,女王最后的荣光也不属于她,属于那个倒霉亡国的祖宗。现在这个小寨子连一个国家都不是,她凭什么叫女王,搁在中原,不过人家一个小村子,就是一户富裕人家的人口也比这里多些。”

纳达岩无语,阿奴一心向往中原,从小就对阿依族的一切漠不关心。如今两人已经继任,这一族之人该何去何从?真要像阔阔说得那样迁移回故乡吗?其实具体故乡在哪,只怕连阔阔也讲不清楚。

他抱过阿奴,低声安慰道:“过去就算了,想想今后怎办,真要搬出白玛岗?”毕竟阿依族已经在这里生长了几百年,对他们来说,白玛岗就是故乡,真要长途迁徙到陌生的北方草原上,只怕大家都不知道怎么生活。

阿奴也头疼:“搬哪去呢?哪里的土地没有主人?谁能容得下我们?外面都叫我们巫族,黑族,我还怕出去像老鼠一样人人喊打呢,乌蛮人那块倒是合适,大家都崇巫,可是他们地盘护的紧,排外的很,从不与人通婚,这次肯让索玛姐姐嫁给刘畅我都觉得奇怪。”

阿奴又将沈嘉木的想法说了一下,再给纳达岩解释突厥是草原大漠的一支剽悍民族,曾经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帝国,后来又消失了,具体飘荡去到哪了她也不知道,毕竟那是游牧民族。

搬到北方草原毕竟不现实,两人一时无计,干脆丢开了,刚刚遭了地震和洪灾,要做的事情很多。

选定了吉日将阔阔和美蒂火化后。骨灰装了起来,准备明年春天下葬。

阿错等人脸上的血痕刚刚结痂,在火化的时候又被抓破一次。阿奴边给他们边上药边唠叨,手指甲一定要洗干净,别不小心得了破伤风。阿错他们不知道破伤风是什么,阿奴只好再解释那是一种无法救治的病,得了会死人。

直忙到冬天,房子总算全部盖好,其间达果又来过几次,说金杜不愿意让道。阿奴现在也不知道要怎办,对此无可无不可。

他们上山收集了很多达谢和达荠,这是一种棕榈野生植物,淀粉含量很高,是白玛岗的人渡过荒年的主要食物,也就是那些吐蕃人说的糌粑树。达谢就是选择粗壮结果的达谢树,砍去根和梢,茎部去皮切片舂碎,经水浸泡去渣后制成淀粉。达荠也差不多,就是加工时间长些,待发酵后,再过滤沉淀。吃法有两种,一是烙饼,二是做稠糊,还可以酿酒。

寨子里的女人们还采集了很多树皮以及咬人草,里面的纤维可以织布缝衣。

沈嘉木继续着他的夫子生涯。因为大雪封山出不去,无事可做,向巴、罗桑和阿波也兴致勃勃的当上了老师。这次阿奴把一些阿依族孩子扔给了他们,同时阿罗、阿都和阿坤三兄弟也被阿奴赶进了竹楼学堂。

这两个野惯了的双胞胎新鲜两天就不干了。两只小白虎被阿罗和阿都硬拗走,阿罗给老虎起名叫阿都,阿都给他那只起名叫阿罗,两人吵起来,最后阿奴被他们烦得头疼,指着阿罗的那只说叫‘罗罗’,再指着阿都的那只说叫‘都都’。她威胁两人马上回去上课,再有异议,上次的痒痒粉还没有用完。阿奴明显心气不好,两人吓得噤声,那个痒痒粉厉害,他们背都快抓烂了,到了半夜才好起来。

阿坤才五岁,母亲去世后,达玛无心管他,他嘟着肥肥的小下巴天天粘着阿奴,阿奴对着他一通乱亲,亲的他咯咯笑,最后背着拉妲做的小书包,也被阿奴忽悠着去上学了。

忽然有一日,阿奴发现好像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了。想起阔阔去世前吩咐阿错去找东西,最后阿错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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