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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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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火才怪。”

李瓶觉得,虽然自己受伤算是无妄之灾,但要赖严锋,也的确是冤枉了他。

“阿姨,这件事情也怪不到锋哥头上,是那个冯晴,她脾气太坏了。要说锋哥提的过分,那她也很过分啊,也没见锋哥一言不合就拿盘子砸她。”

严锋一下子找到同党,底气都足了不少:“对呀妈,她提那几条不羞辱人吗?把咱们家当什么了?要说羞辱,也是她先开始的,我不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

张淑蓉摆了摆手:“哎,现在争论谁先谁后还有意义吗?咱们这回算是把夏媒婆彻底得罪透了。你看她走的时候那个脸色,以后谁还会给你介绍姑娘?你去哪讨老婆?”

严锋无所谓,要真是这样,那他算是歪打正着,因祸得福。媒婆不上门,他就少了糟心事。

张淑蓉真是想想都愁得没边儿:“本来外面的人就说你花上选花,朵上选朵的,这次来个这么漂亮的也没看上,还不知道会说出些啥来。”

严锋安慰道:“嘴长在别人身上,他们爱说什么,让他们说去吧,咱们只管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我知道你急着让我找个老婆,但这事急不来,得随缘。我也不是说非得挑三拣四,但人品这方面总得挑一挑吧?人家说娶妻不贤毁三代,要是娶个心眼儿坏的回来,这日子怎么过?”

“远的不说,就说刚才那个冯晴,她虽然没明着说结婚后把你分出去单过,可财政大权上交,买了房子把她爸妈接来身边,还有她那个说得不对非打即骂的脾气,我和你在这个家里还有位置吗?就为了娶个老婆,给家里迎几个祖宗回来供着,你何苦来呢?”

第27碗面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张淑蓉还能说什么?何况儿子说的也挺有道理。

她也是闹不明白,为什么现在这些姑娘这么容不得婆婆的存在。刚才的冯晴是,以前给儿子介绍的好几个也是这样。说什么两代人住在一起矛盾多,不方便,所以结了婚要跟父母分开过。那结婚之前,儿女跟父母住在一起不也挺好的吗?

更何况,她也不是那种恶婆婆,以搓磨儿媳为乐,天天撺掇儿子儿媳吵架还拉偏架。以前严锋和他前面那一个吵架的时候,她都是摆事实、讲道理,还让儿子多让着儿媳妇一点。不唠叨、不催生,家务活都没让儿媳妇沾过手,这样的婆婆也要被嫌弃吗?

她家的房子这么大,又不是住不下,还没进门呢,就容不下她在这个家里有一席之地了。

自老头子去世后,她就跟儿子相依为命。儿子孝顺她,她也不是委曲求全的性子,自然不会为了让儿媳妇满意就自己搬出去独居。不说小时候的养育之恩,就说这些年相互扶持的母子感情,要是儿子真的干出为了娶老婆就把老娘分出去冷锅冷灶一个人单过的事情,那别说儿媳妇,这个儿子她都不要了。

儿子的孝顺让张淑蓉略感欣慰,但儿子相亲不成功,还把媒婆得罪死了,境况比以往更难。好在媒婆这个行业没有垄断一说,只要手里有资源,愿意牵线,人人都可以是媒婆。等瞅个空去找一找一起跳广场舞的老姐姐,请她们帮严锋留意一下。

因为李瓶小臂受了伤,张淑蓉便不准她再跑堂,让她去坐着收钱,以便休养伤处。

李瓶原本还有异议,说只是皮肉伤,影响不大。结果严锋说即使是皮肉伤,但还是对行动有碍。如果受伤的肌肉被频繁拉扯,得不到休息,会加重受伤的程度。到时候别说继续跑堂,可能连手臂都抬不起来。

李瓶转了转手腕,的确感觉拉扯到小臂的肌肉刺痛。稍微用力,疼痛感就会加强。她没再坚持,跟张淑蓉换了工作,只偶尔做做不怎么需要使劲儿的活儿。

晚上这一顿客人比较少,大多数学生要回家吃饭,店里也就不怎么忙。

因为李瓶受伤,张淑蓉说要给她补一补,去街上卖猪肉的胡屠户那里拎了四只猪脚回来。

胡屠户自他爷爷那一辈儿就开始在东平镇上杀猪卖肉。早前儿大家手里没钱,看年看月才吃一回肉,这肉摊儿生意就不太好,忙活下来也就刚够糊口。

到了胡屠户这一辈,经济好了,大家手里有了钱,赶集的时候总要去肉摊儿上拎一块回去,胡家的日子也就一天天富足起来。

这一天也是因为不逢赶集,张淑蓉下午去的时候才能买到猪脚,不然早被人抢光了。

胡屠户杀的猪都是他亲自去乡下农家的猪圈里一条条挑出来的大肥猪,而非像别的屠户那样直接从猪场买。猪场的猪多,饲料喂养,时间短,出栏快。农家养猪一年最多五六头,喂的饲料少,大部分喂粮食和猪草,一年半载才能出栏。这样的猪膘肥肉厚,口感也比猪场的猪好不少,只是价钱也会贵上许多。

第28碗面

四只猪脚用喷火枪把表皮烧得黄澄澄的,砍成块,汆过水,先在炒锅里把水汽煎干,再和藕、花生米一起放进砂锅,加几粒花椒,一块拍好的老姜、几勺盐,炖上四个小时,骨肉酥烂,汤汁香浓。

因为养的时间久,猪皮比较厚,胶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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