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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时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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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就大四了,之前她联系了好几处实习的地方,都不满意。她知道,如果想去“辉耀”或者“旭扬”是肯定没问题的,但她很想努力一次,凭自己的实力找到实习公司。

何志轩九月才开学,但七月就去了美国,据说在那边适应得不错,听说杜蓓琪在找实习公司,他还说帮她去附近的“研究叁角园”打听一下,也许能找到不错的公司接收实习生。

北卡罗来纳州的“研究叁角园”是美国最负盛名的高科技研发中心之一,常被用来与加州的硅谷对比。园区内有超过150家世界顶级研发机构,是美国的高科技集中地之一,拜耳、葛兰素史克、ib等大公司都在此设有研究中心。

如果能在那里找到金融相关的实习机会,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杜蓓琪同意了何志轩的提议。

随着暑假到来,她在陈景恩公寓待的时间越来越长,占据了他越来越多的私人空间,像衣柜什么的,被她霸占了一半以上的位子,浴室里堆满了她的护肤品,她还弄了一张超级大的化妆台放到他卧室里。

对于她的这些行为,他从来都宽容以待,大多时候是付之一笑,当然,有时她也会撞到枪口上。

比如某天,陈景恩去公司,秘书和助理向他投来诡异的目光,他一直不明白怎么回事。后来去洗手间,在镜子前才发现,原来,杜蓓琪趁他出门时偷袭他,在他脖子上种了一颗大大的草莓。

不得已,他只能把领带摘了,稍稍敞开领口,在酷热的夏天,围了一条小方巾在衬衣里,来掩盖脖子上杜蓓琪的罪证。那天,他还学到了一个新词汇:逼格,他的秘书和助理告诉他,在白衬衣里围一条墨蓝色的方巾很有逼格。

杜蓓琪则是越挫越勇,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某天,陈景恩上班,又发现了古怪的目光,因为有急事要处理,一直在忙碌,没时间去理会。

两小时后,他才发现秘密,原来,他的西装后背上被杜蓓琪喷了一张图:主角是一只狐狸,脸和他有几分像,趴在地上,肚皮破了一大条口,血流了满地,旁边有两个大字——扑街。

杜蓓琪用了某种荧光喷料,开始时看不出来,等液体干透了后才会显现。难怪早上看她拿了一瓶喷雾和一块模板,对着他的西装喷着什么,以往她会用蒸汽熨斗帮他熨西装,所以他也没在意,没想到这一次她是在喷荧光染料。

早上穿衣服时他完全没发现,到了公司,液体干透后图形显现了出来,而他就带着这张图,走完了辉耀几个最核心的楼层。很多人都看见了,没人敢提这件事,最后是一个新来的实习生顶住压力、红着脸告诉了他。

真系扑街,他脱掉西服,扔到了一边,双手插在腰上,脸黑得像木炭一样,歇了好一会儿才冷静下来,给她发信息:杜蓓琪,你好嘢(你有种)。

那一次,他被她气得不行,回家打了她的小屁股,然后把她拖到床上狠狠蹂躏了一番,天快亮了才让她入睡。第二天,看到她走路歪歪扭扭的,一直到晚上才好,他真是又气又心疼。

至此之后,不光是公司的员工,差不多半个cbd的人都知道了,“辉耀”的老总有一个很可爱、很有童趣的女朋友。

总的来说,陈景恩很喜欢和杜蓓琪在一起的生活,她不调皮的时候是真的很乖。

以前她周末才来,暑假了,她几乎天天待在他家,趁他晨跑或者晨泳的时间为他做好早餐,冲好咖啡。他上班后,她会去健身房用器械或者去泳池游泳,下午则是看书、看电影,然后逛超市,买食材回家做饭。

她的厨艺平平,除了上次在澳洲做的印度菜还不错之外,其他的中西餐都只能说是入口级别,不过他对吃的一向不挑剔,对于她做的东西也能接受。如果想吃广东菜,她会提前问他,然后把所有的菜配齐、切好,等他下班回来做。

遇到她和朋友出门逛街或者有事不在的情况,一定会提前发消息通知他,从不让他为她的去处担心。

无论他多晚归家,无论她是否睡觉,总会在客厅留一盏灯,他开车到楼下时就能看见那一点光芒,如一座温暖的灯塔,在黑夜中静静等待,指引着他归家的方向。

曾经流连软香温玉,以为那是他的归宿,清醒之时,总有一种倦怠感,无奈地蔓延至全身。曾经相信自己是天生的猎手,现在才明白,他一直在等待,等待一个可以俘虏他的人。

她总是那么勤快,把一切打理得井井有条,衣物鞋帽收纳有序,摆放得整整齐齐;锅碗瓢盆分门别类,摆放得错落有致,把厨房的台面都弄得一尘不染,连他请的钟点工阿姨都自叹不如,他每次回家都有种心灵被治愈的感觉。

她的生活习惯和他类似,喜欢干净清爽,又是一个极其容易相处的人,偶尔发发小脾气,开开玩笑,都无伤大雅,和她相处越久,越被她吸引。

他忽然很感恩,感激遇到了她,成为她的男友,一起走过这些温馨的日子,体会“岁月静好”的闲适和安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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